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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安全用电规范指引

作者:编辑:后勤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3点击次数:

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消除学生公寓用电安全隐患,确保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本着节约用电、杜绝浪费的原则,特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用电规范指引。

一、学生公寓全部采用智能电控系统集中供电管理,实行24小时正常供电,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月免费供电8度(寝室补助电量/月=寝室人数×8度/人,月初补电),超过月补电量需另行充值购电(收费标准:0. 57元/度)。对当月有节余电量的寝室,系统将电量自动结转下月使用;对每学年调整的寝室,需所在寝室学生另行办理转移电量的手续,新学年将对空置寝室电量统一清零。

二、学生应注意自己寝室的电量及用电情况,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或手机应用上随时查询电量。若未及时充值购电,电量用完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房间的电源,会给生活带来不便。

三、学生寝室如因欠费停电(供电余量≤-1度),后勤保障处工作人员将谢绝为该寝室供电,对此带来的生活不便自行负责,并请该寝室学生及时充值购电,方可恢复正常供电。

四、学生寝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电源线缠绕床头,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额定功率≥1500W)和违禁电器(阻性功率≥500W)。例如:热得快、暖手袋、电热毯、电饭煲、电火锅、电磁炉、电水瓶、劣势电吹风、劣质插座、劣质充电器等。对使用以上电器的寝室智能电控系统都将会识别为过载或阻性自动断电,需相关部门对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后方可送电。对因使用以上电器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五、每个学生应自觉爱护寝室内供电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依据破坏程度将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如发生各种故障应及时按维修程序报修,后勤保障处维修人员将热忱为你服务,严禁非维修人员维修操作,以免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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