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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教职工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通知

作者:hq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4点击次数:

院内各部门:

根据学院办公会精神,现就2012年度独生子女医疗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医疗费对象:我院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不含合同制员工)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

    二、报销医疗费标准: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即2012年度的医疗费,凭医院门诊发票、住院发票报销,其每年在学院报销总额不得超过500元(含500元)。其它的医疗费由平安保险公司按其【少儿平安卡】【荆楚学平卡】规定受理(咨询电话:袁经理13387584342 杨恺13638647186)。

    三、报销医疗费审核时间:12月11日——12月13日止;地点:院卫生所教工诊断室。

    四、请符合以上规定但还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速到卫生所办理独生子女证及医疗保险,以免影响下一年度医疗费及医疗保险的报销(截止时间12月13日)。

    五、咨询电话:82307010 13627255558

院工会 后勤服务中心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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