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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知行学院车辆管理制度

作者:hq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4点击次数:

第一部分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院车辆管理,保障学院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办公室车队和后勤中心车队(以下简称车队)分别负责轿车、通勤车的管理,包括车辆的调度和驾驶员的招聘及管理。

二、车队负责安排学院接送职工上、下班的用车以及经过审批的临时用车。

三、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向车队提出用车预约,向分管院领导提交用车报告,经批准后,由车队根据情况协调安排。用车人需填写用车单,注明用车单位并签名,作为结账的凭证。

四、接送职工上下班用车以外的任务,按《用车收费办法》执行结算。

五、特殊公务用车的优先调度范围。

1、银行业务、领(交)大考试题、人事报送、招生宣传等安全、时效级别要求较高的公务;

2、车辆运力紧张时,院领导用车和紧急重要公务;

3、其它特殊和突发事件用车。

六、在车辆运力紧张、无车可派时,需先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可以由公务承办人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

1、公务承办人选用公交车、出租车的,据实报销交通费;

2、公务承办人选用出租车的,合并计算,每部门每月交通费总额不得突破本部门交通费预算。预算额度在年初由学院下达。

七、在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公务用车需要,可以租用外部车辆。用车部门需向分管领导提出租车方案,经院领导同意后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协议。

八、学院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或购IC油卡加油,定点维修。需要维修的车辆应该经车队队长核定后提出维修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维修费用在100元以上的,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经手。

九、在用加油卡不方便的情况下(如长假和寒暑假期间),车辆加油后将加油发票、本车行驶公里数交车队核实作为报销凭证。

十、车辆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过渡费等先由驾驶人员垫付,再由车队队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十一、学校车辆的附带资料,由学院办公室保管,车辆行驶证、保险卡、路桥年票缴讫证等由各专职司机携带,均不得遗失。

十二、出车在外因故不能回校的,须报分管院领导批准,保障在外停车安全。

十三、车辆报废与更新,一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车队队长应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督促检查车辆的使用、维修及保养。

十五、车辆事故处理。按交通管理部门的鉴定结论,根据事故责任按学院《驾驶员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部分

驾驶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一、学院驾驶员应遵守如下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行车,严禁酒后、疲劳开车。

2、服从队长领导,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积极主动,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行,安全完成任务。

4、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衣着整洁卫生,言行得体,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准时正点,爱护公物。

5、不带故障出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技术状况,落实三检制度,定期保养,保持车容整洁。

6、执行长途任务(100公里以上)返回后及时向车队长汇报。

7、做好登记、统计,按日按次认真填写派车单,不弄虚作假,廉洁奉公,不出私车。

8、执行任务中,不开怄气车、英雄车,校内行车不准超过15公里/小时。

9、车辆停放整齐。

二、驾驶员按照车队的安排出车,未经车队队长同意不得擅自动用车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要做好当日出车记录,包括班车乘车刷卡人数,各部门用车的公里数与事由等。

四、出车前要做好十项内容的检查(机油、汽或柴油、水、刹车、喇叭、灯、轮胎、气压、方向机、雨刮)。在行车时各种证件携带齐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驾驶员违章罚款不予报销。

五、坚守岗位,随叫随走,正点出车,服务周到。如有特殊情况发生,须及时向队长汇报,并协商解决。

六、爱惜车辆,每天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七、车辆如需要维修,驾驶员应提前提出维修车辆的书面申请,经车队队长初审同意后,向院办或后勤后勤中心提出申报,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在外修车。

八、禁止出私车。无论是部门还是个人用车,驾驶员见申请单后方可出车执行任务,出车后将申请单交车队备案。

九、牢固树立行车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车辆行驶中如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现场,及时向车队和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十、驾驶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扣除当月安全奖及该次出车补助。

1、值班和执行任务时喝酒的;

2、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

3、行车违章,因主要责任被罚扣驾驶证的;

4、未按规定时间、路线出车的;

5、未能执行三检制度造成车辆零部件损坏的;

6、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7、因司机迟到导致职工班车误点,影响教学秩序或领导开会等;

8、交予他人驾驶的。

十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半年安全奖和3个月的津贴、奖金;合同制司机扣除半年安全奖和3个月行车公里补助。

1、驾驶员凡酒后驾车造成事故者;

2、未经许可私自动用车辆的(含交由私人用车的);

3、因违规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为主要责任人的。

十二、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若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违规罚款的由驾驶人员负全部责任。

1、若车辆轻微损坏,驾驶人员应及时向车队汇报,待查明属实并签字许可后,可在学校指定厂家进行维修。否则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修理费用。

2、因自身原因或因借予他人使用造成的车辆损坏或违规处罚后,驾驶人员如有意欺瞒,除照价赔偿损失外,学院还将给予处分。

3、在执行公务中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车辆损坏,扣除由学校赔付的保险金额后,余额根据驾驶人员承担责任的大小决定赔偿:

(1)由驾驶人员负主要责任者,负担实际赔偿额与保险金差额的50%;

(2)由驾驶人员负次要责任者,负担实际赔偿额与保险金差额的15%。

4、下列情况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经济法律责任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无照驾驶;

(2)未经学院许可私自使用车辆;

(3)酒后驾车、严重违章、交通事故中被处以吊销驾驶证。

十三、因自身失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者,由车队队长报送学院处理。

十四、驾驶员要认真落实六项考核标准:即(1)正点准时,车容整洁;(2)热情待客,语言文明;(3)安全运行,平衡驾驶;(4)遵章守法,文明操作;(5)态度和谐,仪表端正。

第三部分

合同制驾驶员补助方案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无违章记录,安全奖每月200元。

二、按行车里程表,每公里按0.40元补助。里程表由队长核实记载,按月核算。

三、通勤车驾驶员应遵守刷卡制度并监督实施乘车刷卡,按乘车刷卡一次提成0.35元,若违规漏刷或不刷卡者,每次追罚驾驶员1元。

四、工作时间8小时以外出车按超时补助(每次10元,晚8点以后15元),每天仅限一次超时补助。

五、按车辆耗油量标准实行节油奖励,耗油在标准内奖100元,若耗油超过规定的标准追罚驾驶员200元,如果超出本月实际核定公里数100公里的车辆,收缴该车司机超出的公里数的耗油费和用车费后另作处理,车辆耗油量按月核对计算。

六、驾驶员电话补助标准为每月100元。

七、节假日值班、夜班等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

职工班车乘车刷卡管理办法

职工班车是供职工上下班的专用交通运输工具。为规范乘车专用IC卡的办理与使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学院职工必须持乘车专用IC卡乘坐班车(每次3元)。非充值卡按工作性质以月核定乘车次数,公寓管理员由学工处核定上下班乘车次数;外聘教师由教务处核定上课乘车次数;其他职工由人事部门核定上下班乘车次数。根据核定证明单统一在学院结算中心办理乘车非充值IC卡。

二、职工乘坐班车上下班(不论距离远近)必须刷卡,空卡或上车不刷卡禁止上车。持充值卡职工要充足IC卡金额,余额不足要及时充值。

三、持非充值卡职工上车时只限于本人上车刷卡使用,不得替持充值卡职工刷卡上车,否则视为无效。当班驾驶员有权制止违规刷卡行为,若不制止,扣除驾驶员当月刷卡提成奖。

四、学院临时因工用车,如会议、实习和其他公务活动,参与相关公务活动的人员上车时,出示学院各部门领导的证明书,可以不刷卡。非相关人员上车要按规定刷卡,由出车驾驶员监督执行,否则扣除当班驾驶员当月刷卡提成奖并按规定罚款。

第五部分

优质服务标准及考评内容

1、优质服务标准

(1)正点准时,车容整洁;

(2)热情待客,语言文明;

(3)安全运行,平衡驾驶;

(4)遵章守法,文明操作;

(5)态度和谐,仪表端正。

2、优质服务考评内容

(1)按规定路线、站点行驶;

(2)发车准时、正点;

(3)文明驾驶,操作规范;

(4)热情服务及文明用语;

(5)车内清洁卫生,车内配备消毒器,每周消毒不少于5次;

(6)着装整齐,仪表端庄。

第六部分

外单位借用车辆收费办法

一、对外用车的定义

接送职工上下班以外的用车,均按借用车辆收取燃油、人工等成本费。

二、车型、候时、公里里程核算标准

1、大宇通:16元/公里;1600元/台班;候时80元/小时。

2、中宇通:16元/公里;1600元/台班;候时80元/小时。

3、小宇通:15元/公里;1500元/台班;候时70元/小时。

4、全顺:6元/公里;600元/台班;候时50元/小时。

5、行驶里程不足5公里时,按5公里计费。

三、核定候时、台班计费方法

1、候时30分钟以内,不计候时费用,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以此递增(行使时间,进餐时间不计算时间)。

2、出车2—4小时,行驶里程不足40公里时按车型0.5个台班计费。

3、超过8小时以上,按实际行驶里程和候时时间累计递增计费。

4、驶离城区,按实际行驶里程计费,途中停车,按该车车型0.5台班/每天计费。

5、用车单位在用车途中的额外开支,如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均由用车单位承担。

四、借用车辆,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并由借车人到院财务处缴纳借车押金2000元。

以上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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