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学生接种乙肝疫苗第三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稳定,保障学生健康权益,现将2016级学生乙肝疫苗接种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接种内容:乙肝疫苗
二、接种时间: 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5日,9:00- 17:00
三、接种地点:院卫生所
四、疫苗接种时间安排:请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老师按照以下安排的时间通知学生到院卫生所接种疫苗。
5月22日星期一会计学与财务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5月23日星期二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
5月24日星期三经济管理系艺术与设计系
5月25日星期四人文与社会科学系粮食与食品系
五、接种要求
1、请入学时已缴纳疫苗费的学生,接种时携带乙肝接种卡、缴费回执单,到院接种点→填写知情书→登记、盖章→注射→观察。
2、已感染病毒性乙型肝炎的学生无需接种。
六、接种禁忌症: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4、患有发热者暂缓注射。
七、接种注意事项:个别可有局部疼痛、红肿、低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接种后观察30分钟,不要剧烈运动。
八、接种咨询电话:15387167067 1877109036
院学工处 后勤保障处
2017年5月9号